1、作(zuo)為公共(gong)基礎設施的電動(dong)汽(qi)車充電樁,其建設運營(ying)在大多數地區都由政府(fu)主導,即政府(fu)作(zuo)為投資主體,負責充電樁的建設與運營(ying)。
2、企(qi)業主(zhu)(zhu)導模式:由作為(wei)市場主(zhu)(zhu)體的企(qi)業投資與運營(ying)充電(dian)樁。
3、用戶主導模(mo)式:用戶為(wei)滿(man)足自身車輛需要投資(zi)建設充電樁。由于充電樁成本的下降速度很(hen)快(kuai),家用充電設施推廣或將迎來高(gao)速增長(chang)的時(shi)機。
4、政府參與(yu)和扶持下的企業主導(dao)模式,混合運營電動汽車交直流充電樁集中(zhong)站。